七、福利待遇
公示无异议的人员,与单位签定正式聘用合同,由县人事、编制部门正式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,合同期为三年,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首次三年聘用期满,取得执业资格的,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续聘手续,未取得执业资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
八、严肃纪律要求
(一)严肃考试、考核和聘用纪律,严禁徇私舞弊,坚决杜绝不正之风。对违反纪律、弄虚作假等人员将严肃查处。
(二)接受社会监督。
县人事局、县监察局、县人口计生委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。县监察局:6678415。咨询电话:县人事局:6671464,县人口计生委:6686773、6660633。
长丰县人事局长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2009年7月21日